按照《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实施方案》(大政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及实施项目的需要,现拨付120,000.00元项目款给项目承办企业浙江恒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大安市快递自动分拣设备采购项目质保金。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大安市商务局公开电话:0436-5054004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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