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吉林省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1〕16号)的要求,有效推动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加快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新一轮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我市将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运营、高度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破解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难题,让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农村公共电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更加务实,把大安打造成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将电子商务与我市工业企业相结合,将电子商务与骨干商贸流通企业有机结合,将电子商务与我市农特产品有机结合,将电子商务与我市地域文化和生态旅游有机结合,规划先行,协调推进,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协同推进。按照“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统筹规划、创新推进;整合资源、扩大应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网络体系信息资源,以引进和本地电商、供销、邮政等信息平台建设为基础,搭建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立足市情,示范带动。立足县域实际,结合地理位置、产业特征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选择灵活多样的发展模式,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发展。
(四)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环境改善、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等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物流快递、邮政、供销、商贸、金融、通信、电商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
从大安实际出发,进行大安特色农副产品进行精品品牌营销策划;建立大安电商精品品牌供应链体系;对大安农副产品、手工民俗、乡村旅游数字化宣传;建设改造O2O线下体验店、旅游度假区特产体验店等;结合大安当地特色产品,如:嫩江野生鱼、月亮湖笨鸭蛋、姜家甸鲜野韭菜花、黄菇娘、大安老窖酒、莫勒红酒等;结合大安文旅休闲产业的特色,如:捺钵文化,渔猎文化,酒文化,餐饮美食等;对新石器时代遗址、殷商汉书遗址、辽金半山遗址、清朝公主陵等古文化遗存进行数字化宣传,推动文旅电商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养生等产业的融合与发展,培养一大批行业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实现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共同繁荣,打造极具大安特色、要素配置合理、产业优势突出、带动效应明显、业态互补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最终将大安市打造成白城区域电子商务的核心城市、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创新示范区,做大大安特色的生态农村电商影响力,全力推动大安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持续领跑全省前列。
四、实施重点
(一)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加工、包装、品控、营销、金融、物流等服务,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农村电商站点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共享,增强便民综合服务能力。
(二)建设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辐射周边乡村。
(三)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 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四)支持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技能培训,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作用。注重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
五、实施具体项目及投资规模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为500万元,我市计划实施建设以下项目。
(一)升级、加强、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内容:对小(微)型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给予补助;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为本地农产品上行建设改造的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给予补助;举办或参加大型产销对接与便民消费活动;加强大安农副产品、手工民俗、乡村旅游数字化宣传;建设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大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2.建设时限:2022年3月—2023年12月。
3.资金安排:拟投入资金316万元。
(二)建设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建设内容:对往返村(屯)、乡(镇)与县城之间的双向网购网销物流包裹每单补助标准不超过示范县邮政配送收费标准的50%。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购置设备设施、装修改造给予适当补助。
2.建设时限:2022年3月—2023年12月。
3.资金安排:拟投入资金94万元。
(三)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
1.建设内容:对本地商贸流通企业在农村地区以O2O模式开展连锁化经营的新建连锁店货品展架(柜)、收银及线上线下融合所需的必要设备设施等给予适当补助。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的大型流通企业,上线产品的数字化改造按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给予适当补助。
2.建设时限:2022年3月—2023年12月。
3.资金安排:拟投入资金40万元。
(四)支持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1.建设内容: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技能培训,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作用。注重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结合农村双创和乡村人才振兴,对有能力有意愿的脱贫户培训要实现全覆盖。培训人次应在1500人次以上,培训后新增年销售额0.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150个以上或网络主播150人以上,年销售总额150万元以上。要建立完善培训孵化跟踪服务机制,当期当批培训结束后的3年内,培训机构对经培训后独立开设网络店铺、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创业就业人员每年应面对面、手把手指导服务6次以上,帮助提供对接渠道、解决经营服务难题。
2.建设时限:2022年3月—2023年12月。
3.资金安排:拟投入资金5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已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兼任,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具体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各相关部门都应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相互配合做好网点布局、物流配送、培训推广等工作。各级领导组织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承办企业遴选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或评审等方式遴选相关项目承办企业和机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机构不在此列),重点建设项目,符合招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标准的,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承建单位,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确定的承建单位要在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布,实行公示制;商务部门要建立项目实施网站,跟踪调度和检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发布进展信息;同时还要留存影像资料等,有待备查。
2.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主体、促进政策、项目补贴对象及资金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大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日常管理。电商服务中心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和指导,做好项目各环节跟踪服务,以乡镇为区域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
4.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按要求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规范行业监管。充分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大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资源,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业务活动和电子商务知识推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商务局要配合宣传部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对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企业、个人等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五)建立考评机制。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体系,按照国家统一的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并进行监测和分析。将拥有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又符合统计口径等标准的线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流通业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发展电子商务工作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附件:1.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补助资金投入计划安排表
2.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名单
3.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各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补助资金投入计划安排表
序号 | 项目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指标控制 | 备注 | |
资金占比 | 资金额度 | |||||
1 | (一)升级、加强、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资金占比63.2%) | 1.1对小(微)型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给予补助 | 1.1 对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小微型涉农初加工企业购置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 及服务)分级、包装、预冷等小(微)型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补助。 | 9.60% | 48 | |
2 | 1.2 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为本地农产品上行建设改造的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给予补助 | 1.2 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为本地农产品上行建设改造的产地预冷仓储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给予补助。 | 7.60% | 38 | ||
3 | 1.3 举办或参加大型产销对接与便民消费活动 | 1.3 举办或参加大型产销对接与便民消费活动。两年内举办展销会不少于10场。 | 19.00% | 95 | ||
4 | 1.4 加强大安农副产品、手工民俗、乡村旅游数字化宣传 | 1.4 制作农村产品影像、图文等用于农村产品上行的数据化宣传推介资料(数据包)补助。 | 10.00% | 50 | ||
5 | 1.5 建设改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 1.5 运营维护费。 | 12.00% | 60 | ||
6 | 1.6 大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1.6 建设大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包含商务部日报智能对接系统、线上培训、招标评审、村站管理、日常监管、物流平台等功能。 | 5.00% | 25 | ||
7 | (二)建设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资金18.8%) | 2.1 对示范县物流中心建设改造 | 2.1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室内简易装修、设备采购给予补助。 | 4.80% | 24 | |
8 | 2.2 对示范县物流配送补贴 | 2.2 往返村(屯)、乡(镇) 与县城之间的双向网购网销物流包裹每单给予补助。 | 14.00% | 70 | ||
9 | (三)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项目资金占比8%) | 3.1对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给予补助 | 3.1 对本地商贸流通企业在农村地区以O2O模式开展连锁化经营的新建连锁店货品展架(柜)、收银及线上线下融合所需的必要设备设施等给予适当补助。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的大型流通企业,上线产品的数字化改造按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给予适当补助。 | 8.00% | 40 | |
10 | (四)支持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项目资金占比10%) | 4.1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训工作 | 4.1 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技能培训,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作用。注重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结合农村双创和乡村人才振兴,对有能力有意愿的脱贫户培训要实现全覆盖。培训人次应在1500人次以上,培训后新增年销售额0.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150个以上或网络主播150人以上,年销售总额150万元以上。要建立完善培训孵化跟踪服务机制,当期当批培训结束后的3年内,培训机构对经培训后独立开设网络店铺、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创业就业人员每年应面对面、手把手指导服务6次以上,帮助提供对接渠道、解决经营服务难题。 | 10.00% | 50 | |
合计 | 100.00% | 500 |
附件2:
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天昊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白振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贾海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赵冰峰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成凯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姜伟明 市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
王文艳 团市委书记
吕晓明 市商务局局长
庞占辉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春生 市财政局局长
逯德龙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寄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士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振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永吉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梁延永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万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智伟 国家税务总局大安市税务局局长
彭丽辉 市教育局局长
李会清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孙丽丽 市妇联主任
李军红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孙 雨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闫百宏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孙晓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经理
徐成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吉林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经理
王 粤 海坨乡党委书记
李永臣 大赉乡党委书记
王再峰 安广镇党委书记
刘宝军 舍力镇党委书记
黄中岳 两家子镇党委书记
管立松 月亮泡镇党委书记
温占波 新平安镇党委书记
苏凤国 丰收镇党委书记
陈海波 大岗子镇党委书记
朱福龙 龙沼镇党委书记
刘景辉 叉干镇党委书记
赵靖峰 四棵树乡党委书记
田金鑫 联合乡党委书记
张立冬 红岗子乡党委书记
王建国 乐胜乡党委书记
姜静涛 烧锅镇乡党委书记
刘 壮 新艾里乡党委书记
李太喆 太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大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安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吕晓明兼任。负责协调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3:
大安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各单位职责分工
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部:负责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年终进行重点考核。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宣传报道。
团市委:负责引导城乡创业青年开展电商创业,配合农业、人社部门组织有意创业青年开展电商培训。
商务局:负责做好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做好相关平台建设。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的推广普及工作;负责组织市内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电子商务的推广普及工作。
财政局:负责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与保障,与税务部门共同开展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做好国家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和发放。
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全市脱贫户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培训,充分运用发挥好农村电子商务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积极作用。
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林企业及加工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做好农产品企业的规范和质量监管工作。培育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的农业电子商务示范性龙头企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创业培训,针对农村服务站站长、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业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引导企业进行电子商务转型,做好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所需的农村基础网络建设等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推进文化创意产品的网上销售,文化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指导旅游产品、景区、涉外酒店等的网上营销工作,旅游景区、涉外酒店、旅游纪念品和手工艺品企业或商户电子商务应用普及。
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鼓励、引导物流企业网点设立到乡镇、服务延伸到乡村。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
税务局:负责落实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
教育局:负责推动职教中心开展电子商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
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探索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林木及林产品深加工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培育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的林业电子商务示范性龙头企业。
市妇联:负责引导有电子商务创业意愿的女大学生、妇女以及拟拓宽产品网上销售渠道的女企业家和女农民经济人开展电商创业和组织培训。
市残联:负责引导有电子商务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电商创业和组织培训。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加快“供销e家”平台推广及使用,负责规范和推进相关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加强对全市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
各乡镇:作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专职人员,积极配合、支持电商及电商服务企业在本辖区内开展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完成。